一、道路交通安全法68条第三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二、拖障车的相关法律法规
牵引故障车是这么规定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等待时间内需要设置警示标志,打开警示灯。 2、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3、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4、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5、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6、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7、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8、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二、行驶速度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不得超车,但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且机动车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超车时容易发生危险,为确保交通安全,机动车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原则上不能超车。
三、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应遵守哪些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应做的
一、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二、驾驶车辆时必须、行驶证,养路费缴讫证,不准涂改、转借、伪造,驾驶车型必须与准驾车类相符;
三、严禁酒后开车和交无证人开车;
四、驾车时不准吸烟、闲谈、睡眠不足不准驾驶车辆;不准超载,强超
硬会,驾驶室超员;会车时一定做到“礼让三先”,夜间会车要互闭远光灯,
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得灭火滑行;
五、行车必须注意掌握车、马、行人动态,特别是通过繁华街道,村镇和危险地段,随时做好停车准备,以防万一,通过交叉路口时做到一看、二 慢、三通过,未判明火车动向时,决不冒险通过铁路;不得违章停车,妨碍 交通。
六、对车辆要做到勤修理,勤保养、勤检查,各部件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出。
七、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实接受“十次肇事九次快”的经验教训, 做到宁三分,不枪一秒,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八、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械失灵的车辆。
8、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9、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0、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带安全头盔。
11、车门、车箱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 速让行;有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四、道路交通五十二条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如果是第一次事故,不影响责任,如果造成二次事故,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五、国道上故障停车有何要求?哪些情况属于违章停车?
你好!故障停车应靠边,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如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停车时应在车后放置危险信号标志。
如违反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都是违停。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